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4
发表时间:2025-04-24 11:16 一、招聘原则 1、公开公正原则; 2、公平竞争原则; 3、择优聘用原则; 二、岗位要求 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; (2)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; (3)认真细致,踏实肯干,具有一定解决突发问题的能力; (4)年龄要求30岁以下; (5)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; (6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 (7)本地长期居住者优先; (8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: 1.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; 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 3.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 4.其他不宜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。 三、薪资待遇 1、试用期3个月,工资2700元/月,试用期从正式上岗工作开始计算。 2、试用期满后,3000元/月。 3、保险待遇:缴纳社会保险。 用工形式:劳务派遣形式,被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与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《劳动合同》,合同期限为三年。 工作地点:鱼跃路与富源四路十字西北角鱼化工业园内4楼。 四、报名方式 简历投递:请扫码后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并上传Excel版本,或进入官网http://www.sxqrjt.com/index.php?m=Article&a=show&id=383下载公告下方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。登记表内容不可删减或改动,未按要求上传简历视为资料不全,工作人员不予审核。另发送简历时将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一并发至19929994350@163.com邮箱,邮件标题为“单位名称+应聘岗位+姓名”。 五、联系方式 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刘女士 029-89558249 六、报名截止时间:2025年4月26日17:00截止 |